关于加大对精神卫生财政投入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3-09-11   点击数:3505

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心理咨询科主任、九三学社社员杨冬林说:

 

由于精神卫生的特殊性,精神卫生既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公众关注的社会问题。目前制约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政府财政投入不够。今年5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财政投入没有保障就很难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一、落实“三无精神病患者”的防治专项经费

 

精神病专科医院从社会公益出发,或应当地政府要求,长期收治无法确认患者身份的“三无”患者,治疗、护理、照顾他们的费用无法得到政府全额补偿,医院亏损运行,经济压力很大。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将救助“三无”精神病患者所需资金列入法定预算,政府给予专项资金解决这个问题。

 

二、落实心理卫生工作的方面的经费

 

《精神卫生法》不仅仅是针对严重精神疾病的患者,同时针对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方面需要诊治的患者,这个方面的工作也需要政府财政投入才能解决。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义务心理咨询与心理咨询热线电话方面的工作,心理卫生方面的社会人员培训等,都需要人员工资和设备的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