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集体提案11-积极推动科技金融发展 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发布日期:2014-03-14   点击数:3687

九三学社山东省委

 

 

近年来,我省通过完善信贷政策、搭建银企沟通平台、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推动政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以及实施信贷政策效果导向评估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调整信贷投放结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提升科技金融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我省目前科技金融政策和配套措施,与浙江、上海等省市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既阻碍了科技金融的快速发展,也制约了我省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步伐。   

 

一、我省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缺乏系统性。各级政府在创业投资、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政策不够系统全面,部门之间的协调性差,效果不明显,责任也难以落实。

 

2.银行导向的科技金融模式存在缺陷,政策性金融和资本市场支持力度不大。目前的科技金融模式主要借助了科技银行模式。省内企业利用创业板市场、产权市场进行融资积极性不高,限制了中小科技企业的发展。

 

3.风险投资和科技担保机构数量少,资金规模小。我省风险投资机构注册资金规模较小,对科技中小企业的支持面和支持力度不大。我省辖内政府及私人背景的担保公司达数百家,但核心业务是房地产贷款担保和汽车贷款担保,缺乏抵押物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大部分被排除在外。

 

4.风险补偿资金不到位,风险补偿作用不大。《山东省金融机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项目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对科技贷款余额同比增长超过20%的金融机构按照新增科技贷款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补偿金的规模太小,条件比较苛刻,不足以弥补银行和担保公司的风险。

 

二、推动科技金融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的对策建议

 

1.建立全面规范的科技金融保障和联合工作机制。政府应对现有的政策法规进行整理和梳理,从宏观层面构建比较完整的科技金融法律制度框架,突破制约科技金融发展的制度障碍。统筹科技金融资源调配,实现科技部门、金融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建议由科技厅牵头,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共同研究推进科技金融工作。

 

2.厘清政府责任边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和风险共担机制。以“政府搭台,政策引导,市场运作” 和“省、市、县联动,以省市为主”的原则,加快科技金融平台建设。各级平台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科技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多种方式,建立政府、银行、保险、担保、投资等机构的多元投入机制和风险共担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效应。

 

3.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扩大各级财政的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同时通过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或配投等方式,引导更多国内外资金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产业发展服务。由各级政府财政出资设立或控股政策性科技金融机构,鼓励专业化金融机构入股,与熟悉当地经济和科技发展情况的地方性银行组建地方科技银行。实施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引导和推动科技型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板块上市融资。加快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区域性非上市公司股权场外交易市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非公开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提供便利。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债券、集合票据等方式进行融资,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推进科技企业信用征信、评级等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科技金融发展信用环境。各级金融管理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科技金融服务的组织协调,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理念、经营模式和金融产品,服务和支持科技创新活动。

 

4.启动科技金融人才支撑计划,为科技金融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鼓励和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联合培养科技金融复合型人才;吸纳社会各阶层中的科技专家和金融专家组成科技金融专家库,为科技企业提供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市场化应用前景、产业化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专业评估咨询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引入科技专家,鼓励各科技企业为完善企业商业模式、资产结构、资金管理等聘用金融专家,为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