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我省农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7-08-28   点击数:45227


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其中水环境污染问题尤为突出,已越来越引起政府和百姓的关注。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是一项重民生、顺民意的基础工程,但在我省尚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对我省农村污水的集中处理问题进行了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

一、山东省农村污水污染现状

山东省作为我国农业大省,目前约10万个自然村,农村人口近5000万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企业、宾馆、饭店、养殖场在农村大量涌现,同时带来了大量的污水排放。根据调研,农村污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以CODNH3-NNO3-N污染问题尤为严重;由于缺少必要的处理措施,污水无序排放、直排的情况屡禁不止,许多露天水沟变成了臭水沟,气味难耐,高温天气更是臭气熏天;许多地下水源也被污染,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及生态环境。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农村污水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污水

近年来由于城镇环保力度不断加大,一些高污染企业逐步向农村转移,出于经济利益考虑,这些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大都处于闲置状态;农村原有的乡镇企业普遍采取较为原始的粗放型生产方式,高污染、高能耗且没有配备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农村企业的污水排放基本是直排,并且近年来愈演愈烈,许多重污染企业甚至向地下或水源地大量排放污水,此类工业废水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甚至导致一些“癌症村”的出现。

2. 宾馆、饭店等服务业单位排放的污水

随着我省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多样性和农村城镇化水平的加快,我省农村大力发展宾馆、饭店、浴池及农家乐等服务行业。但由于此类服务业基本是家庭经营,位置分散、监管不易,家庭也基本不会配备污水处理设施,使得多数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根据调研结果,此类污水中COD、氨氮含量较高,严重污染了农村的水体环境。

3. 集约化养殖场排放的污水

由于近年来大力倡导农村集约化生产经营方式,集约化养殖场大类涌现,由此带来的动物排泄物、养殖过程中投放的大量化学药品和抗生素等残留物未经处理进入水体,从而严重污染了水环境。

4. 居民生活污水

由于我省农村人口分散,人口数量众多,且将近90%的行政村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使得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随意排放,加之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沿河岸随意丢弃或直接弃于河流等水体,在雨水的冲刷下大量渗滤液进入地下水和河道,造成水体严重污染。

5.  化肥、农药大量使用带来的污染

由于化肥和农药的长期和大量使用,导致其中未吸收的氮、磷元素、有机物及农药残留随之进入水体,不仅引发水体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等指标的变化以及氮、磷等负荷的超标,严重还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和有机污染。

二、建议

目前农村污水处理在理念上、体制上、资金上及技术上存在诸多问题,造成目前农村污水排放总量逐年递增,但集中处置率非常低,农村水污染形势日益严峻。在农村规划新建一批大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污水,有利于改善目前处置效果不佳、监管不力的现状,从而进一步改善农村水环境,保障农村用水安全。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污水处理涉及多个部门,包括规划、环保、市政、财政、发改委等多个机构及单位,目前对于农村地区的环境管理及保护,各部门各有其法定职责,各管一摊,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衔接上并非完美接合,没有一个牵头单位,难以形成集环境预防、监测和治理于一体的完善的工作体系。建议由政府牵头,在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建设标准、监督管理等方面整体把握。应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完善考核机制,明确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大方向;规划、环保、市政、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应建立联席制度,确保工作成效。

2.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目前我省农村污水大多采用分散处置的方式,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厂还没有纳入规划中。同时,由于缺乏总体规划,乡镇企业、服务业等的选址、监管无法统筹进行考虑,其建设、管理长期处于无序的状态,导致污染源分散,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难以跟上,治理的难度较大。建议综合考虑各地不同的地域特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农村污水治理规划方案,分片区规划配备大型污水处理厂,同时逐步完善污水集中处置管道等配套设施;尽量将新建的污染较重的企业集中统筹布局,以便于分片区规划配备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对单一污水企业、单个村或区域内村等暂时不太好实现集中处理的单元,可规划建设多个技术水平高、适应农村污水特点的小型污水处理站。

3. 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和引导。目前关于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多是针对工业污染和城市污染,鲜有涉及农村污水处理的,难以适应农村环境管理的需求;同时在立项过程中,重给水、轻排水的倾向比较严重,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立项较为困难。建议对涉及农村污水处置的土地审批、环评、建设招投标、经费审批等项目立项与建设设置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用地规划、贷款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

4. 多措并举,筹措资金。一方面要设立专项资金,明确政府投资主体,扶持经济基础较差的乡镇和村集体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另一方面要尝试采取多种融资方式,如BTBOTPPP,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社会团体等以各种方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可尝试依托大型企业建立、管理区域性污水处理设施等新型途径,调动企业、农民的积极性。

5. 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广大农民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农村地域广大、人口相对较少,可以利用环境自净来达到处理污水,没有必要进行污水处理。建议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知识,积极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从而使广大农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自觉维护、建设良好的农村环境。(九三学社山东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