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参政议政 » 建言献策 » 对药品实行国家专营是深化医药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医保建设成果的必由之路
   
对药品实行国家专营是深化医药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医保建设成果的必由之路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2-12-26

山东省政协委员、东营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社员、律师陈胜说:

 

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政策选择关系到社会公正、和谐与稳定,从频发的医患纠纷可以看出制度安排的缺陷和政策选择的偏差。

 

城乡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缓解了看病贵的矛盾,但依然难以克服医疗费用持续攀升与城乡居民以及医疗保障制度承受能力的矛盾。其中重要的原因在于药品定价与营销环节的失控。一种常用药出厂价常常是成本价的数倍、十数倍乃至百倍的例子并不鲜见;一种药品改一个商品名就成为新药,其出厂价翻着筋斗上升;更有国家一旦规定某一药品降价,这一药品很快消失,即所谓的“降价死”。由此还派生出医生开单吃回扣,医药代表暴富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最终又以医患冲突表达出来。整个医护群体由于药品管理体制的缺陷和少数医生的不法行为成为医患冲突中的“冤大头”。

 

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之后,今年7月中央决定取消实行了近60年的公立医院15%药品加成,尽管能使患者负担略有减轻,但依然不得不面对患者和国家财政在医疗费用上不堪重负的现实。至于有人呼吁了多年、目前在有的地方试行的“医药分开”,更非治本之策,根本无法遏制医疗费用的不断攀升。完全可以预见,终有一天,并不宽裕的医保资金会被虚高的药价吃完并难以为继。这一切都源于在医疗管理体制改革中一直没有触及的药品营销机制。药企的药品虽有政府审批环节,然而,药企在药品出厂价上的虚高使当地政府在税收增加上与其结成利益共同体,因而再高的药价也通行无阻。药价的虚高使药品代理商有了向管理环节有权者行贿和给开单医生以回扣的空间,肆无忌惮地败坏社会风气,把建国几十年来建立的医患互信和“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销蚀殆尽。

 

众所周知,医疗费用主要由检查费用、技术服务费用和药费三个部分构成,医疗服务实践中药费为主要部分。看病贵除了目前日渐攀升的检查费用外,主要还是贵在药上。因此药品管理体制改革是医改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不可能回避也不应该再回避的。新世纪以来建立的基本覆盖全社会的医疗保障制度来之不易,需要巩固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为此必须深化改革,其重点就是药品管理体制。建议中央下决心对药品实行国家专营。由国家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合理确定出厂价、批发价和到患者使用这一最终环节的零售价。药品经营统一由国家设立的医药公司专营,向医院和零售药店供应必需药品。同时杜绝烟草和盐业专营的政企合一弊端,实行严格的政企分开,药品市场由政府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对非法制售药品甚至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依法查处。

 

建议以上改革可以先行由国务院颁布行政法规实施,条件成熟后由全国人大制定相应的法律施行。

 

 

   
« 上一篇:关于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轻犯罪法》的建议
» 下一篇:建议提高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扶助力度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移动端 |  电脑端 
版权所有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浏览 未经许可不得镜像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鲁ICP备12026643号
您是本站第114931287位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