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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五保户供养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3-02-01

枣庄市山亭区政协委员、山亭区工商联秘书长、九三学社枣庄社员孙付堂说:

 

近年来,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基本解决了农村无生活来源的孤老、孤残、孤幼的基本生活问题,使这些弱势群体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以及社会的帮助,促进了农村社会的进一步稳定。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五保供养标准相对偏低。近几年来,虽然大幅度提高了五保供养的标准,但随着物价的上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敬老院的日常运转比较困难,供养标准相对较低。二是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难。一方面,因认识问题、管理资金等多种问题,未积极组织动员五保对象入院,使敬老院的入住率不能提高,敬老院的作用也不能得以充分发挥,造成了一种浪费;另一方面,部分散居五保对象的住房破损严重,更有的是危房,这部分人觉得进了敬老院后生活不自在,又不愿入住敬老院。三是五保供养对象医疗是个难题。五保对象除一般小病能及时救治以外,解决他们患大病住院治疗的巨额费用依然是个难题,虽然地方政府也已全额给五保对象参加了新农合,但由于报销比例受限,一些不在药品目录的医疗费用又无法报销,致使五保户医疗难问题较为突出。四是敬老院基础设施和管理水平需要改善和提高。虽然业务局也常检查、常布置,但整体水平不高,工作人员配备不齐,多是临时工或是兼职,积极性、责任心都不高,还有为数不少的敬老院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等等,这些都严重制约着敬老院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急需改进。

 

建议:

 

一是加大对五保供养投入,规范五保金发放。进一步加大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力度,提高标准,改善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待遇,并确保资金到位。二是加强对散居五保对象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五保供养的管理、监督工作,各村、组应将对五保供养的管理工作列入村规民约,对散居五保供养对象的生、养、死、葬等问题都与乡镇、村组密切相联,要切实解决散居五保对象的生活问题。三是加大对农村五保对象实施医疗救助。进一步配套五保医疗政策,在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的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医疗救助体系,解决他们的大病医药费,彻底解决医疗难问题。四是加大对农村敬老院建设的投入、规范敬老院的管理。在农村建立敬老院为中心的社会保障网络是发展方向,各级政府应大力加快敬老院的建设步伐,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适时出台敬老院管理办法,明确敬老院机构为事业单位,按照比例配置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加强院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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