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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现地下管线动态管理的几点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3-09-11

德州市人大副主任、九三学社德州市委主委钟玲说:

 

我国城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网主要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有线电视、人防、传输、路灯、工业以及其它地下管线。地下管线不同于地面建筑,新建管道敷设覆土后就难以直接了解其详细情况,因此只有实现地下管线动态管理,才能保证管线数据的现实性和准确性,为日常管线的正常运行和检修提供依据,避免道路重复开挖。要实现管线的动态管理,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基本管理体系建设

 

1、应尽快成立地下管线动态化管理机构,增加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GIS专业和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业设施,使地下管线动态管理工作做到常规化。

 

3、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对所属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建立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对破损、老化、缺失的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及时修复,确保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安全运行。

 

3、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二)建立规范管理制度

 

1、建立管线信息查询制度使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全面了解施工地段地下情况,可有效地避免因盲目施工所造成的挖断地下管线事故的发生。

 

2、完善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制度。所有地下管线工程在竣工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进行竣工测量,并按照规定的信息需求和数据标准进行地下管线数据采集,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竣工图。

 

3、实行地下管线专项预验收制度。地下管线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预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重新编制管线工程档案。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移交有关档案资料及其电子文件,地下管线工程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收集、整理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

 

4、实行地下管线动态管理制度。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管线工程进行普查和补测、补绘。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资料,由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统一保存和管理,纳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已建成的地下管线迁移、变更或者废弃的,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将迁移、变更、废弃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自工程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修改补充后的专业图及有关档案移交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5、建立地下管线信息跟踪服务制度。一要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对城市地下管线实行综合、动态管理。二要建立各种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好地下管线档案。三要做好服务工作,随时为各政府机关、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建设和施工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提供地下管线档案资料的查询、提供利用服务。

 

城建档案馆应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使用制度,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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