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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08-10-13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和各单位用人制度的深化改革,各单位的在职不在编人员、各类聘用人员、已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但工作已满一年的人员,临时工等(以下简称临时聘用人员)在劳动者数量上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而且,这类人员绝大多数当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这已成为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否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热点和难点。今后,如何有效的推进各单位聘用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各用人单位和公积金管理部门的一项主要工作。

 

一、对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必要性

 

(一)依法行政的需要。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各单位应当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对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存、补偿都做了明确规定。因此,各单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体现国家政策法规的严肃性,也是依法行政的要求。

 

(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强化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公共基金的监督管理,严禁侵占挪用。所以,积极为广大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三)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收入较低且不稳定,无住房或住房条件较差。由于没有为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因而就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有关优惠政策。长此以往,这部分职工越来越多,其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也就会越来越突出,由此会增加政府负担,影响社会稳定。所以,要积极为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提高他们的住房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近年来,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各用人单位的积极努力,对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都能及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在编人员,却成为被住房公积金遗忘的“角落”。如果不将单位各类聘用人员、在职不在编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这不仅违反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也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个缺陷,其保障功能受到较大局限,影响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对临时聘用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对策和措施建议

 

(一)政府行政推动。各级政府加强住房公积金开展工作的组织协调,把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为职工(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作为考核单位每年工作业绩的一项指标,有必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行政推动扎扎实实,务求实效。

 

(二)单位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人事和劳动社保等部门加强用人监督管理,对用人单位计划外用人(临时聘用人员)给予宽严适度政策,并确定一个合理的人数指标,为考核公积金覆盖面提供可靠依据;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临时聘用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确定其资金来源;工商、税务部门通过企业每年工商税务年检,检查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情况,在企业报送的年检材料中外加一份公积金缴交正常或合格的证明,如果缺少这份证明,则企业工商税务年检则不予通过,这样就对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形成一个有力的保障措施;工会组织为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大措施,积极呼吁,为各个层面的劳动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承办银行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优势,积极主动做好公积金归集、汇缴。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归集主动性较高,归集比较有成效的银行尽量给予较多的沉淀资金存款和较多的贷款业务,使银行充分利用各自信贷的优势,支持和促进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加强政策引导。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帐户设立手续,制定出台一些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措施政策。以缴促贷,以贷促建,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发展。比如,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临时聘用人员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解决他们收入低、住房差等困难。为帮助广大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允许先支后贷,支取还贷,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来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减轻职工还款压力。针对特困职工家庭、重大疾病等情况,准予支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救难解困,不断开辟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的新途径。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不断积累住房资金,使广大临时聘用人员安居乐业,提高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九三学社东营市委员会

 

                                                            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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