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政协副主席、科技局局长、九三学社枣庄市委主委傅廷安说:
随着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了各级政府部门正职。正确处理好党外正职领导干部与单位中共党组织的关系,特别是与中共党组织一把手的关系,直接关系到党外正职领导干部的作用发挥,关系到社会各界对多党合作制度的认识和评价,关系到多党合作事业的顺利发展。
目前党外人士任正职单位的工作及议事制度的建设上,只是有一些大的方向和主要的原则,尚没有规范的、系统的制度出台,党外同志任正职的单位,大部分没有建立工作及议事制度,工作中缺乏遵循,这既不利于党外干部充分发挥作用,同时还容易产生工作上的摩擦,影响团结、影响工作、影响形象。由组织、统战部门制定规范的、系统的党外人士任正职单位的工作议事制度十分必要,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
对于党外干部任正职的单位,需进一步明确行政正职和党委(组)书记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和落实行政正职的行政管理指挥权、处理问题决策权、人事安排的建议权。
进一步明确行政会议和党组会议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工作职责。
二、创新议事决策体制
把党委(组)会的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行政会议决策方式有机的结合起来,在党外正职单位实行党政联席会议这种新的决策体制,赋予党政联席会议的最高决策权。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以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参加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为党组成员和行政班子成员,纯党务工作议题由党组书记主持,行政正职列席,会议采取表决方式,少数服从多数;除纯党务工作外的议题由行政正职主持,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必要时可以扩大到中层干部列席会议,在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行政正职拍板决定。
三、形成民主协商机制
建议制定各项民主管理规则,强化民主决策,加强民主协商,重视民主监督,推进民主议事,形成民主协商机制。行政正职和党委(组)负责人拟提出的重大事项和工作建议事先应相互通气。保证决策前,充分酝酿协商、沟通协调;决策中,充分表达意见,体现民主;决策后,加强监督,保障决策顺利实施。
四、完善考评长效机制
建议建立一套党外人士任正职单位领导干部及班子成员的汇报、考评制度。由组织、纪检监察、统战部门建立党外正职、党内正职、班子成员的汇报、考评制度,及时掌握单位的具体情况、行政决策后果、所在班子运行状况等有关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持党外干部与党委(组)和谐融洽的共事关系,保障党外人士任职单位协调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