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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省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山东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
城乡垃圾处理是推进节能减排、治理环境污染的骨干工程,是事关人民群众人居环境和身体健康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采取有力措施,对治理人居环境污染成效突出。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垃圾产出量越来越大,而粗放型垃圾填埋处理方式仍占主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我们通过调研发现,生活垃圾处理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当前,处理生活垃圾主要有填埋、堆肥、焚烧和综合利用等处理方式。我省近几年投资50多亿元,新建、改扩建垃圾处理项目80多个,新建垃圾异地处理转运系统10多套,新增垃圾日处理能力2万多吨、日转运能力3200多吨。目前,全省108个市县已建成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06个、异地处理转运系统15套,每个市县至少建有一座垃圾处理场或大中型转运站,日处理能力4万多吨。为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生活环境,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全省7万多个行政村中,已有3.8万个村庄设置了垃圾收集点,建成3000多个小城镇垃圾中转站,村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30%以上。2011年度全省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85%,位居全国前列。但存在问题仍然相对突出,主要问题是:
一、垃圾填埋处理方式,制约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
垃圾填埋处理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又产生大量渗沥液,使大部分垃圾场存在渗沥液污染问题,同时由于填埋产生的有害气体污染大气环境,存在可燃气体爆炸的安全隐患。
二、垃圾焚烧处理发展迅速,许多项目存在隐患和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在垃圾减量化和热能利用方面有一定优势,但焚烧处理投资和运行成本高,一定程度地依赖于较高的上网电价,为追逐发电收益,一些企业过量加煤,使之成为隐性的“小火电”项目。此外,垃圾焚烧产生二恶英污染问题依然不能有效解决。
三、生物堆肥技术应用受到制约
利用生活垃圾实施生物堆肥应用时间较长,但效果不好。突出问题主要是垃圾分选效率低、生产的肥料中重金属超标、杂质过多,造成肥料质量差,没有市场销路。
为加强我省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我们就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制定和完善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
建议由住建、财政、科技、经信、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山东省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并配套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为推进全城乡垃圾资源化处置奠定良好基础。
二、大力实施垃圾综合处理等先进技术
按照国家“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和“统筹规划、科学引导”的基本原则,在全省确立并贯彻 “大力提倡综合处理技术、严格管理焚烧处理项目、切实规范填埋处理过程、恰当运用堆肥处理方式” 的垃圾处理工作思路,推广先进经验和可行的技术处理模式。我省烟台的垃圾湿解综合处理和昌邑市垃圾分选与厌氧分解相结合处理技术应用都成为国内领先的成功案例,已引起业界重视。其中,昌邑综合处理项目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畜禽废弃物接收、分选后,铁回收利用,重物经过清洗后制成建材,淘洗液和木头、秸秆、树叶等送入厌氧罐进行产生沼气,所产沼气用于发电,分离出的塑料、化纤、橡胶分类收回利用,厌氧后产生的污泥经沉淀浓缩制成燃料和肥料。整个过程全部实现自动化,不产生污染物,不造成二次污染,不占用土地,经济效益高,社会效益显著,产业发展潜力较大。对此,应在全省各地大力宣传推广和实施。
三、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与扶持作用
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主体进行补贴;对垃圾处置企业在土地规划、厂房建设、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并帮助企业积极争取节能环保项目资金支持。对垃圾综合处理科研项目和相关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四、建立垃圾处理绩效评价制度
加强对全省已建成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将不能合格运营以及不能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清出市场。
五、加大对垃圾处理监管力度
切实加强各级垃圾处理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督察巡视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提高监管的科学水平。完善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控系统,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放物监测,常规污染物和二恶英排放情况监测常规化,主要监测数据和结果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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